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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云刚
2017年1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设立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习近平任主任。这一重大决定,再次向世人昭示,军民融合是中国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首要战略,是兴国之道、强军之策、富民之举,利党利国利军利民。

军民融合就是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深融入国家经济、科技、教育、社会发展体系之中,为提高军队战斗力提供丰厚的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后劲;同时,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大成果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国家战略竞争力,形成军民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将军民融合发展确立为国家战略,是我国国家安全和发展相统一的战略需求,是战争形态信息化、技术形态军民通用化、经济形态市场化时代条件下,走中国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
军民融合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国防科技工业、武器装备采购、人才培养、军队社会化保障、国防动员六大领域,主要涉及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人才、技术、信息、资金六个方面的融合。这六大领域、六个方面融合的根本的是人的融合、教育的融合问题。要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逐步构建军民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
一、形势
国际形势非常严峻。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我“和平演变”的野心越来越大、力度越来越强、手段越来越多,不仅在军事威胁、经济封锁上硬攻,还通过强大的信息网络优势,从思想文化、意识形态上软击,更是通过金融手段操纵汇率、股市、石油、黄金、大宗商品价格,掠夺全球财富,制造俄罗斯等新兴国家经济金融危机。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希望在普京63岁的2015年,美元兑换卢布的汇率为1:63,石油期货价格为63美元,现在已经提前到来。美国政商结合如此完美,令人震惊!奥巴马总统在2014年国情咨文中三次提到中国,不能让中国拥有地区经济规则的制定权。1月20日上任的美国总统特朗普更是声称要拿“一个中国”原则做交易,增加10%的国防经费,加快核武器更新换代,加紧在韩国、日本部署“萨德”反导系统,打破亚太战略平衡,要把美国透支自己服务全球的理想主义全球化转变为牺牲他国服务美国的利己主义全球化,形成美国第一、美国优先的政治强权、经济集权、军事霸权态势。美、日、韩、澳逐步形成的亚洲小北约,企图拉拢印度、菲律宾、越南、蒙古等我周边国家加入,形成全方位包围我之态势,且不断在南海、东海、台海挑起事端,探寻我底线和防卫能力,我国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国际形势。去年拉森号导弹驱逐舰示威的汽笛声、B-52、B-2战略轰炸机威慑的轰鸣声还未从南海散去,今年“卡尔.文森号”航空母舰和B-1B战略轰炸机又在南海巡视。7月2日,美海军“斯坦塞姆”号导弹驱逐舰又非法擅自进入我国西沙群岛领海,是严重的政治和军事挑衅行为,严重破坏中美两军关系发展的政治氛围,严重危及双方一线官兵的安全,严重破坏地区和平稳定。一场面向两个战场、面对两个强敌,集陆海空天电网“六位一体、攻防兼备”的立体式、高强度、大规模的现代化战争,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离我们如此之近。我们别无选择,必须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铸造能打胜仗的武器装备,捍卫国家主权,维护国家利益。
国内形势不容乐观。经济体制处于重大调整与转型阵痛期;政治体制处于调整改革重大期望与稳步推进期;国防和军队建设处于重大调整转折期。能打胜仗要求与国防军队建设能力不相适应的差距,以及国防和军队出现的重大腐败案件,使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要求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建设军民深度融合的呼声日益高涨、刻不容缓。
军民融合国家战略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必然选择。长期以来,由于封闭观念的禁锢、计划体制的束缚、垄断格局的限制、政策标准的制约、准入门槛的阻碍和信息通道的隔离,导致民营企业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建设范围有限、领域较窄、层次不高、比例很低、影响不大。我军武器装备水平主要取决于国防科技工业十二大军工集团总(主)承制单位的技术质量水平,既缺少中国民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建设的战略规划、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法规政策,更缺少吸引世界各国先进技术和产品参与武器装备建设的方针、策略和路径。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建设没有真正建立在全国乃至全球先进的技术质量水平之上,离能打仗、打胜仗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国防工业体系,完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体制”,“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使武器装备建设深深根植于国家经济科技发展体系之中,是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深化国防科技工业和装备采购制度调整改革的战略举措,是适应世界高技术发展、我国民用技术迅猛发展、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迫切需要,更是打破军工行业垄断、促进装备采购竞争、提高装备发展效益的必由之路。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建设只有建立在全球最先进的技术、最优秀的人才、最优质的产品、最便利的资金、最灵活的机制基础之上,只有深深根植于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内的全体13亿中国人民的心中,我们才能赢得未来战争的胜利。

军民融合国家战略是兴国强军富民的有机统一。
一是作为富国强军的国家战略来部署的。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习主席审时度势、总揽全局,将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建设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上升为富国强军的国家战略。强调指出:“军民融合发展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关乎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既是兴国之举,又是强军之策。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军民融合,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增强国家战争潜力和国防实力”。“今后一个时期军民融合发展,总的是要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丰富融合形式,拓展融合范围,提升融合层次。要强化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相统一的工作运行体系,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政策制度体系”。必须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充分发挥优势民营企业作用,引导社会资源有序进入装备建设领域,形成开放式发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新格局”。“切实打造军民融合的龙头工程、精品工程”。“要主动发现、培育、运用可服务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前沿尖端技术,捕捉军事能力发展的潜在增长点,强化军事需求牵引,最大限度实现民为军用,做好国防科技民用转化这篇大文章,发挥国防科技转化运用最大效益,形成多维一体、协同推进、跨越发展的新兴领域融合发展布局”。“要以机制和政策制度改革为抓手,坚决拆壁垒、破坚冰、去门槛,破除制度藩篱和利益羁绊,构建系统完备的科技军民融合政策制度体系。” “各有关方面一定要抓住机遇,开拓思路,在‘统’字上下功夫,在‘融’字上做文章,在‘新’字上求突破,在‘深’字上见成效,把军民融合搞得更好一些、更快一些”。
二是作为富民强装的武器装备采购策略来推进的。为深入贯彻党中央、习主席提出的“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精神,时任军委委员、军委装备发展部部长张又侠(现任中央军委副主席)提出民企参军的七个问题:
如何发挥民营企业的内在优势?
如何建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公平竞争的机制?
如何向民营企业通报装备采购需求信息?
如何明确民营企业承担军品任务的范围?
如何建立民营企业产品定价机制?
如何防止和克服民营企业自身不足与隐患?
如何加强民营企业保密和安全监控?
要求原总装备部机关认真研究这些问题。2014年5月,原总装备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全国工商联联合举办了以“引导民企参军、服务装备建设、推进军民融合”为主题的首届
民营企业高科技成果展览暨军民融合高层论坛。
论坛会上,原总装备部刘胜副部长作了题为“
引导优势民营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推动武器装备建设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主题演讲。提出吸纳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要综合运用需求牵引、政策引导、计划调控等多种手段,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消除准入障碍,加强信息互通,推行竞争采购,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引导作用和采购需求牵引作用,形成常态化推进、市场化运作、法制化管理的工作态势,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创新能力,在五个方面重点突破,即“五破五立”:
破解政策缺失,建立完善系统配套的法规政策体系。推进顶层立法—研究制定《军民融合促进法》和《武器装备采购法》;完善配套法规—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条例、军品价格管理办法、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正在抓紧制定《武器装备招标采购管理规定》、《装备竞争性谈判采购管理规定》、《装备询价采购管理规定》、《单一来源装备分层次竞争采购管理规定》。
破除准入壁垒,建立完善协调高效的市场准入制度。畅通受理渠道—2014年在全国设立45个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实施分类审查—将装备承制单位分为三类;减少重复审查—推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联合审查机制。
破解行业垄断,建立完善公平有序的采购竞争机制。继续推进装备采购制度改革;推动装备分系统及配套产品竞争;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装备预研。
破解信息隔离,建立完善畅通规范的信息发布制度。建立“装备采购信息网络”和“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设立装备采购信息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收集发布装备采购需求信息和企业技术与产品信息等工作。
破解风险因素,建立完善协同有力的联合监管机制。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和问题通报制度;加强军事代表日常监督;完善预警和退出机制。
首届民营企业高科技成果展览,择优遴选了116家优势民营企业,展出了900余项涉及电子信息、动力传动、探测识别、制导控制、新材料等12个领域的先进技术与产品。首次发布了41项国家和军队相关政策法规、497项武器装备采购需求信息,军地有关部门与46家参展企业达成100余项目、采购协议或合作意向。深圳光启参展后获得5个装备预研项目,几千万元经费;北京韦加航通参展前通过找关系,8年才接1个军方项目,参展后8个月就接了10个军方项目。这次活动达到了“宣示决心、宣传政策、形成态势、探索路子”的目的。搭建了中国民营企业通往国防工业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星光大道,让中国民营企业在这个舞台上,充分展示他们
标新立异的设计思想、异想天开的创新理念、另辟蹊径的技术路线、独具匠心的工艺诀窍和独一无二的品牌价值,使中国民营企业的优势技术、人才、产品资源在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标准上融入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建设,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真正铸造起我国巩固的国防和强大的军队。
2016年10月,军委装备发展部、教育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全国工商联联合举办了
“以全面落实军民融合国家战略、全面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为主题的第二届军民融合高科技成果展览,充分展示了继首届民营企业高科技成果展览以来,163家中国科学院研究院所、全国高校、非军工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北斗导航卫星、水下机器人、精密光学仪器、无人机技术、超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核心技术、云数据加密技术、混合动力新能源电站、大型激光3D打印机等领域的2000多项高技术成果,为进一步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建设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第三届军民融合发展高技术装备成果展览暨军民融合高层论坛,于今年9月在北京举办,这次展览的主题是:
信息技术装备成果。为什么选择这个主题,主要是考虑国家和军队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我国信息技术与产品特别是核心技术与工艺,至今没有摆脱美欧日韩等西方强国的依赖,每年花费几千亿美元购买。我国军工、金融、电信、电力、交通等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重大装备、关键系统、核心器件的研制、生产与应用,仍然受制于美欧日韩等西方强国,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面临巨大潜在风险。这几年,发生在政府、军队、国防军工集团的重大泄密事件,严重损害了国家安全和利益。最近发生在全球150多个国家、涉及几十万家企(事)业单位的勒索病毒袭击,再次给我们敲响了国家和军队信息安全的警钟。如果这种袭击发生在未来信息化战争中,后果不堪设想! 这次展览会展出了来自全国354家企业的422项信息技术成果,充分利用全国信息技术领域的顶级技术成果,打造能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能打赢未来信息化战争的武器装备,尽快摆脱国外依赖、尽早建立起我国我军自主可控、安全可靠、先进成熟的网络与信息技术安全体系。
2017年2月24日,军委装备发展部制定12条举措45项任务,持续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开展军民融合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方案论证,设立联合基金,在军事航天领域探索开展采购商业服务试点;降低准入门槛,实现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两证融合管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两证合一审查;扩大民参军范围,进一步研究调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继续缩减许可范围,减少许可项目数量;制定《装备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优化采购信息网,完成第二批涉密查询点建设运行;制定《在装备采购竞争失利补偿管理办法》,开展竞争采购失利补偿试点,发布并适时调整更新《竞争性装备采购负面清单》;开展承制单位合同履约信誉等级评定试点,淘汰在质量、保密、信誉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的企业,进一步规范完善预警和退出机制。强力推进航天领域、网络信息体系、军援军贸等方面的军民统筹,实践探索军队采购市场服务、装备技术协同创新、装备订购开放竞争新路,推动形成社会优质资源向装备建设汇聚的好局面。
三是作为提升国防科技工业核心竞争力的基本方略来布局的。同传统的军工企业相比,我国民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市场具有明显的机制优势、人才优势、创新优势、技术优势和产业化优势,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自主创新的生力军。据统计,我国非公有制企业上缴了全国税收的50%、创造了全国60%的GDP和70%的企业技术创新成果,提供了80%的就业岗位。2012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营业收入总额达到10万亿元,入门门槛由2008年的29.7亿元提高到77.7亿元,苏宁、联想、华为分别以2327亿元、2266亿元、2201亿元分列前三名。2016年,华为以5200多亿元,成为全球第一大电信基础设施供应商、第二大数据通信产品供应商;联想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个人电脑供应商;上海杰事杰也已成为我国最大的新型工程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华为、光启、阿里巴巴、滕讯、百度、小米、京东、苏宁、联想等民营企业,代表未来新技术发展、新商业模式、新经济形态、新生产生活方式,正在成为引领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先锋,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开放,向中高端挺进。他们许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先技术与产品,已经用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修理上,为提升我国国防科技工业核心竞争力做出了贡献。在美国商务部和国防部同时列出的关键技术中,80%以上是相通的,欧美、日韩等主要发达国家发展信息化武器装备所需要的高新技术80%以上来自地方企业。目前,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民营企业有1千多家,获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民营企业有1200多家,1000多家优势民营企业已经参与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为电子、航空、航天、舰船和兵器等多个行业提供配套服务,部分企业还承担了整机或主战装备科研生产任务。2015年8月18日,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宣布,阿里巴巴与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共同出资20亿元(各占一半)设立千寻位置网络有限公司,携手助推“北斗”导航。
其实,我国除军工以外的金融、石油、电信、铁路、电力等其他垄断行业同样存在军民融合、国民融合问题。再推而广之,我国科技、教育、医疗、文化、人事等公共资源的配置、开发与使用,也存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融合问题。
问题是时代的格言,是表现时代自己内心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每个时代都有属于它自己的问题,精确地把握和解决这些问题,就能把人类社会不断推向前进。全面推进军民融合、国民融合,是党之所向、国之所愿、民之所盼,是利国、利军、利民之举。
二、政策
近几年来,党、国家和军队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促进了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一)党和国家政策
一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2016年7月21日印发的
《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意见》着眼国家发展和安全战略全局,明确了新形势下军民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政策措施,是统筹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二是国务院2010年5月7日发布的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36条)。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有序参与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允许民营企业按有关规定参与承担军工生产和科研任务”。
三是国务院、中央军委2010年10月24日发布的
《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19条)。明确提出了“推进军工开放,引导社会资源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着力健全开放式发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格局、改进军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完善有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等重大举措。
四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原总装备部2011年4月15日联合颁发了
《关于进一步推进军品价格工作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军品价格形成机制作出重大调整,通过建立完善分类审价、购置目标价格生成、过程成本监控、激励约束机制,加快由事后审(定)价向事前、事中控制转变,由单一定价向多种定价方式转变,由计划定价向市场定价模式转变,由段定价向全系统定价转变。
五是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2014年6月23日,发布财税【2014】2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了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军品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军品免征增值税合同清单的方式明确。合同清单应逐一标明单个采购合同的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军品名称、采购单位、付款单位、供货单位信息。军队采购的武器装备,可不标明军品名称,但应保留相关材料备查。
六是财政部2015年1月21日发布的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了具有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的项目适用本办法。采取公私合作模式(ppp模式)即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5种采购项目适用本办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采购法实施条例》,详细规定了政府采购当事人、采购方式与程序、采购合同、采购回避与采购过程公开等内容。
(二)军队法规制度
近几年来,原总装备部充分发挥军方在装备采购需求牵引、立项论证审批、承制资格审查、采购方式审核、质量成本进度监督、装备设计定型与检验验收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法规标准,有力地推动了武器装备建设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一是原总装备部2003年12月26日发布的
《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明确了装备采购方式是年度装备采购计划的基本要素之一,要根据装备类型、保密要求、采购金额和装备采购市场等情况确定装备采购方式。装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以及经总装备部认可的其他方式采购。同时发布的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明确了对申请装备承制资格的单位进行法人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财务资金状况、企业经营信誉、保密资格审查和总装备部要求的其他审查内容及管理办法。2015年4月20日,总装备部修订下发了新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和实施指南。2003年12月还发布了
《同类型装备集中采购管理规定》。全军自2004年开展集中采购工作以来,目前已有车辆底盘、军用发电机组、军用方舱、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场站保障装备、情报雷达、卫星导航定位用户设备、军用空调、军用电池、光电观测装备、航空类地面通信导航装备、飞行模拟器等14类同类型装备实施集中采购。引入了优质民营企业,制定了标准规范,提高了装备采购质量和效益,提高了部队维修保障能力和装备系列化、标准化、通用化水平,推动了装备科研生产军民融合式发展,取得较好的军事经济效益。
二是原总装备部2009年2月11日发布的
《关于加强竞争性装备采购工作的意见》。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军委《关于装备采购制度调整改革的若干意见》(20条),提出了加强竞争性装备采购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各级装备主管部门在装备全系统全寿命管理的各个环节,根据装备类型和竞争程度,灵活采取分类、分层次、分阶段竞争和一体化竞争等竞争形式,积极推进竞争性装备采购。抓紧建立装备市场准入制度、竞争风险防范和效益评估制度、质疑投诉仲裁监督制度、竞争激励和保护制度。
三是原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局、国家保密局2014年5月20日发布的
《关于加快吸纳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的措施意见》(装计【2014】809号)。意见提出了改进民参军工作的八项重大举措。
(1)实施分类审查准入
根据装备重要和涉密程度,将装备承制(含承研、承修,下同)单位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武器装备的总体,关键、重要分系统和核心配套产品(即列入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发布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内的专业或产品)的承制单位。在通过保密资格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基础上对申请企业进行许可审查、资格审查。
第二类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之外的专用装备和一般配套产品的承制单位。只对申请企业进行资格审查,不再进行许可审查和强制性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需建立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在资格审查时一并进行审核)。对本类承制单位的保密要求:产品本身不涉密但背景、用途等涉密的,由采购方与承制方签订保密协议;应急或短期生产秘密级产品的,由采购方按照有关保密标准和程序对承制方进行保密审查,签订保密协议,提出保密要求;生产机密级(含)以上的产品或长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实行保密资格认证。
第三类是军选民用产品的承制单位。申请企业需建立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只进行资格审查(以文件审查形式为主)。对参与军选民用产品招标竞争的企业不设特别资格限制,凡产品及服务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中标企业经资格审查后,可注册第三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积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研究,承担装备预研计划中应用基础研究、自主开发研究任务的单位,不需进行资格审查。
(2)建立跨部门审查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保密资格认证、质量体系认证、许可审查和资格审查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协调组织形式和内容。建立定期协调制度,保证各部门在受理、审查等方面相互协调、同步推进。严格各类审查工作节点时限要求,确保按期完成审查和审批。对于确因程序原因无法及时取得保密资格的第二类装备承制单位,可先行注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并要求企业在签订涉密合同前取得相应的保密资格。
(3)改进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对第一类装备承制单位实施强制性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第二、三类装备承制单位可自愿申请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简化质量体系认证流程,取消认证申请推荐环节,精简认证审批程序,将认证注册周期控制在6个月以内。扩充认证机构数量,吸收通过保密审查、具备良好信誉和较高审核能力的认证机构参与认证。逐步推行质量体系分级认证。
(4)逐步推进许可与承制资格的联合审查
国防科工局和总装备部修订《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进一步精简优化许可审查管理范围,经降密处理后向社会公开发布。建立许可审查和资格审查联合审查机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推进“两证”联合审查。2014年12月29日,国防科工局综合司与总装综合计划部联合印发局综【2014】86号关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联合审查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3月1日起,开展联合审查工作。
(5)统一设立资格审查中请受理点
按照专业类别和地域分布,依托全军各军事代表局或总部有关部门授权的机构,设立军队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并向社会公布。各申请受理点负责对企业承制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明确承制单位类别及受理意见,列“企业是否需开展许可审查、质量体系认证、保密资格认证及其认证等级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6)规范保密资格认证等级审核工作
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各军工集团公司总部和军队各资格审查中请受理点,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根据企业承担或拟承担项目的密级,依照定密管理有关规定,审核企业保密资格认证级别。其中,军队下达的装备采购计划、组织签订的装备采购合同(含配套合同)涉及的保密资格认证申请单位,由申请企业持军队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出具的保密资格认证级别建议,到相关保密资格认证机构申请认证。
(7)建立承制单位资质联合监管机制
构建保密资格认证、质量体系认证、许可审查和资格审查工作联合监管机制,在各管理部门之间建立重大问题、重大情况通报制度。加大军事代表机构对民营企!业监管力度,完善合同履约信誉等级评价和年度资格监督报告制度,健全退出管理机制。
(8)取消各类收费制度
各类审查认证和监督检查均不得收取企业任何费用。加强审查认证从业人员教育和监督,严格控制现场审查人数,严禁变相收费、严禁向企业推销指定的设施设备及培训资料。各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开投诉渠道,加强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四是原总装备部2014年6月23日
《关于发布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的通知》(装计【2014】1030号)。明确了依托军事代表机构或授权机构,在全国主要城市设立45个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
五是原总装备部2014年7月26日发布
《中国人民解放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装法【2014】3号)。明确了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工作实行项目确定、信息发布、方案审批、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竞争保护等制度。《规定》共10章38条。竞争性装备采购是指装备采购部门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评审确认等竞争性采购方式,确定装备承制单位和采购价格,获取装备预先研究、研制、购置和维修等产品、技术与服务的行为。大力开展竞争性装备采购,是防止寻租腐败行为的有效手段,是提高采购质量效益的根本途径,是促进军民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
竞争性装备采购项目由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提出,经总装备部批准后,在总装备部下达或批复的全军装备预先研究五年计划、装备研制立项、全军装备购置年度计划、全军装备维修年度计划中明确。对于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应当明确分系统或配套产品竞争性采购的项目。对于不开展竞争性采购的项目,应当说明理由。
实行“非禁即入”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准入前一视同仁和负面清单管理的思路,原总装备部综合计划部会同国防科工局制定并发布“禁止民营企业进入装备市场领域的负面清单”,实行“非禁即入”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使各类装备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
实行竞争性采购项目负面清单制度。除了说明充分理由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外,其他所有装备采购项目必须开展竞争性装备采购,并制定包括采购方式、候选装备承制单位、分系统或配套产品竞争性采购安排、采购价格方案、竞争择优标准和评价方法、竞争保护必要性分析及其初步安排、采购工作进度及所需业务经费、风险防范措施和效益评估等内容的竞争性装备采购方案。对于竞争主体少、尚未形成稳定竞争格局、技术或者产品军事专用性强的装备采购项目,竞争失利方自筹经费、形成实物型或创新性技术成果的,可以通过项目补偿、分包补偿、经费补偿等方式获得竞争保护,鼓励和扶持竞争失利方继续参与后续竞争。
2015年1月4日,上线开通了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该网设立在全军装备采购信息服务中心,由公开网站、涉密网站和信息管理系统组成,具有信息发布、信息推送、需求对接、数据分析等功能。公开网站依托互联网发布武器装备采购需求、采购公告、政策法规等信息,涉密网站武器装备采购涉密信息,各类企事业单位和装备采部门都可通过申请审核验证注册后,查询与其保密资格等级和专业领域相应的涉密信息,推送企业技术与产品信息,以及采购需求信息。中央军委副主席张又峡强调指出: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是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试验田,是全军装备工作改革的风向标,是装备机关转变作风的试金石。要求网站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吸引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催生一批示范项目,形成一套运行机制,趟出一条改革路子。
(三)国防科技工业政策法规
一是国防科工局2009年12月1日发布的
《国防科技工业社会投资领域指导目录(放开类2010年版)》。目录规定了由境内各类内资法人单位出资的非政府投资参与的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核领域、导弹武器、空间飞行器、运载火箭、军用飞机、军用舰船、常规兵器与装备、国防电子、武器装备专用材料与制品、军用试验设施等十类放开类装备科研生产投资具体项目。
二是国防科工局、原总装备部2012年6月30日发布的《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投资建设领域、参与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参与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参与军民两用技术开发的具体实施意见。
三是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2015年版)。针对2005年版目录存在的管理范围过大、各专业(产品)领域、层次划分标准不统一、个别许可专业(产品)设置重复归类不够合理等问题, 2015年9月8日,
国防科工局和总装备部下发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2015年版)。新版目录贯彻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国务院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机构职能的要求,精简优化了许可目录。对于充分利用各方面优势资源,保持军工核心能力,推动军工开放和有序竞争,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压缩许可范围(仅将对国家战略安全、社会安全、国家秘密安全有影响的武器装备,对装备战技指标、性能有重要影响的核心配套产品,以及投入大、资源消耗多或需求有限等难以依靠市场机制调节的武器装备,列入许可管理范围;对军民通用和对武器装备作战性能影响不大的一般分系统和配套产品,不再列入许可管理范围),科学设定许可类别,根据武器装备重要程度、现有科研生产能力和体系布局,调整部分专业(产品)许可类别。此外,考虑到近年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技术的发展现状和趋势,针对新技术新产品的广泛应用,适当增加了部分许可条目。修订后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调整为核武器与军用动力、军用航空器等11大类,总数由近1988项减少到755项,减少62%。
三、机遇
一是抓住国家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军队和国防改革带来的政策红利。最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了军民融合战略、制造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质性推进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关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关于《推动一带一路的愿景与行动计划》、关于《中国制造2025》、关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36条)、《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19条)、《关于加快吸纳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的措施意见》(8条)、《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实施意见》、关于军品增值税政策、《关于装备采购制度调整改革的若干意见》(20条)、《关于进一步推进军品价格工作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竞争性采购工作的意见》、《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军用软件研制概算计价规范(试行)》等等,正在制定《装备招标采购管理规定》、《装备竞争性谈判采购管理规定》、《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军民融合促进法》和《武器装备采购供应法》。所有这些,都清楚地表明:在未来推进军民融合、国民融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地的历史进程中,
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开放是常态、封闭是例外,竞争是常态、垄断是例外,融合是常态、分割是例外,参与这三大战略落地的中国民营企业将由现在的几千家增加到几万家、几十万家,投入资金将由现在的几千亿增加到几万亿、几十万亿。由军民融合、国民融合组成的一个个行业真正的国家队,犹如雨后春笋般诞生。必将大大增加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机会,逐步形成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技术、标准、信息、资金的深度融合,逐步改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竞争环境,增强国防军工企(事)业单位体制内外协作配套的能力,提高装备采购质量和效益,真正形成强大的军民融合合力,共同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1、
军转民:2015年、2016年、2017年国防科工局发布了近700个军用技术和产品转为民用的项目;2016年10月以来,国防知识产权局公开的解密国防专利3000余件。这些技术、产品、专利的民用,必将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提升。2、
民参军:2014年、2016年、2017年举办了三届军民融合高科技成果展览,展出了高科技民营企业、中国科学院、高等院校、非军工国有企业的3200多项高科技成果。3、
重大政策:2015年9月8日,国防科工局和原总装备部下发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2015年版),由2005年的1988项减少为755项,62%的军工产品不再有许可限制。原总装备部2014年7月26日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装法【2014】3号),明确了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工作实行项目确定、信息发布、方案审批、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竞争保护等制度。实行竞争性采购项目负面清单制度。除了说明充分理由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外,其他所有装备采购项目必须开展竞争性装备采购,并制定包括采购方式、候选装备承制单位、分系统或配套产品竞争性采购安排、采购价格方案、竞争择优标准和评价方法、竞争保护必要性分析及其初步安排、采购工作进度及所需业务经费、风险防范措施和效益评估等内容的竞争性装备采购方案。对于竞争主体少、尚未形成稳定竞争格局、技术或者产品军事专用性强的装备采购项目,竞争失利方自筹经费、形成实物型或创新性技术成果的,可以通过项目补偿、分包补偿、经费补偿等方式获得竞争保护,鼓励和扶持竞争失利方继续参与后续竞争。4、
支撑平台:工信部设立的“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军委装备发展部开通的“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1.2万家企业注册、1.6万条采购需求信息、近千家企业中标),和军委后勤保障部开通的“军队物质采购信息网”,是军转民、民参军的权威平台。这些高科技成果和重大政策与平台,必将大大推进民参军进程,提高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建设质量和效益。未来十年,武器装备实施竞争性采购的项目和经费也将由目前的10%增加到60%以上,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减少60以上,这一增一减的两个60%以上,给中国民营企业转型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中国民营企业应当抓住这一机遇,通过资本入股参与国防科技工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造,通过先进的技术、产品和工艺参与武器装备科技生产,重新焕发蓬勃生机与创新活力,实现企业的二次创业与腾飞。
工业与信息化部和国防科工局为了统一归口协调国防科技工业重点工作,推进军民结合发展,专门设立了军民结合推进司。一是推动先进适用的民用技术在武器装备发展上的应用,目前在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领域民口技术和产品已经大量用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2009年以来开展编制《民用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推荐目录》工作,向总装和有关单位推荐优势民营企业,推进“民参军”,已有44%的项目成功应用。二是在全国(西安、绵阳、株洲、贵阳等地)布局32个军民结合产业基地,产值已超万亿元,向装备部门推荐技术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企业和产品;三是制定了航空工业军民两用设备设施资源共享目录464项,其中公开发布215项;四是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开发与军品结构相似、技术相通、工艺相近的军民两用产品;五是加快推进军民融合标准体系建设和军民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
国防科工局启动2015年、2016年、2017年国防科工局军民融合专项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在军工开发、资源共享、高技术转化、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几十项任务。组织实施《“十三五”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规划》;按照“同等能力同等对待”的原则,不分军工、民口和所有制,面向全社会承担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编制完善第四次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结构调整方案;编制发布《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发布了316项军转民用技术,推动军工技术转化应用;深入推进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造(2015年8月18日,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宣布,阿里巴巴与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共同出资20亿元(各占一半)设立千寻位置网络有限公司,携手助推“北斗”导航。由民营企业海特高新与中电29所联合设立的的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为国内提供六英寸砷化稼/氮化镓微波集成电路,海特控股52.9%),加快军工资产证券化进程;设立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基地和产业基金(航天科技300亿),支持和壮大军工高技术产业发展;修订出台新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放开可通过市场调节的产品;修订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分类指导目录,推动资本层面的民参军;实施军工高端制造装备创新工程,启动军工科研生产专用软件自主化行动;拟制军工重大设备设施开放目录清单,建立军民融合信息共享网络平台;简化准入程序,试点科研生产许可证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联合审查,研究创新性研制资质后置审查操作办法;研究建立许可持证单位履约信誉第三方评级制度。
全国工商联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的助手。一是成立了全国工商联军民融合领导小组,成立了“全国工商联科技装备业商会”,使民营企业与军方和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成为一种长效机制,目前,全国已有3000多家优势民营企业加入商会。二是2009年以来,编印了6本《军民两用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及产品推荐目录》,搭起了又一民营企业联系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采购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三是与国防科工局建立了军民融合联合推动机制,共同推进军转民和民参军工作落实。四是参加组织举办了第一届、第二届和第三届军民融合高科技成果展览暨高层论坛。
二是抓住国民融合发展的历史性机遇。2015年1 月,财政部发布了
政府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着力推进公私合作建设国家公共设施及金融、电信、石油、电力、铁路等垄断行业建设的ppp模式。2014年30个ppp项目,投资1800亿元;2015年206个项目投资6589亿元,2016年近万个项目投资超过一万亿。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项目10170个,总投资12万亿元。国民融合给中国民营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你们应当抓住这一机遇,为国家分忧,为百姓造福,也为企业成长助力。
三是抓住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历史性机遇。2016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国家级的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发改委“十三五”空天一体信息网络建设等重大专项、科技部与军委科技委联合开展的军民融合科技协同创新活动,国防科工局实施的军民融合科技创新行动,必将把军民融合发展推向一个全新的高度和前所未有的水平。
科学的落后比技术的落后更可怕。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建设常常遇到由于科学原理没有研究透彻而使技术难以突破的瓶颈。要摆脱我国科学技术相对落后的局面,打破制约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建设的技术瓶颈,就必须加强基础科学建设,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培育具有崇高信仰、独立人格、自由思想的创新性人才,加快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步伐。硅元素通常以人们司空见惯的石英沙粒出现,经过科学家们的“再次发现”创造出半导体晶体管和集成电路,使“沙粒变成了黄金”。马克思将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德国古典哲学和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的合理部分“重新组合”,创造了“前所未有”的马克思主义。融合军民两用技术,集中国家和民间相关技术人才、资金、设施设备等资源,协同攻克硬科技、黑科技、软科技等基础科学领域的一个个“哥德巴赫猜想”,尽快突破和创新军民两用集成电路技术、动力技术、核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生命科学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网络信息技术、卫星通信技术、量子通信与计算技术、超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核心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技术等。很多地方研究院所、高等院校和优势民营企业在部分核心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有效解决了武器装备技术“瓶颈”。
统一军民两用标准,包括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技术体制标准、质量管理标准、成本管理标准、服务保障标准等;建立军民融合技术标准管理机构,制定军民融合技术标准管理办法,清理影响军民融合的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和行业企业标准。
我们衷心希望中国科技界、教育界和中国企业以独树一帜的科学思想、独辟蹊径的科学路线、独到之处的科学观点、独具匠心的科学发现、独一无二的科学价值,引领中国国家创新发展战略落地,引领中国企业创新发展,引领中国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建设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四是苦练内功抓机遇。
一要把握形势政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国家、军队,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包括军民融合发展在内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改革举措,上述给大家介绍的仅仅是其中重要的部分。随着调整改革的不断深入,随着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设秘书局、战略规划局、协调局、政策法规局)的组建与运行,还将出台一系列新的政策制度。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四川、陕西、贵州等省市,近年来出台了包括“十三五”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在内的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大家务必天天关注、天天学习、天天研究,为企业发展进步把脉。
二要紧盯装备采购需求。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开通上线已三年,发布了万余条武器装备预研、研制、订购、维修、服务需求信息。随着竞争性装备采购制度的大力推进与落实,武器装备采购需求信息的发布范围会更大、发布方式会更多、发布质量会更高,优势民营企业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维修项目的机会更多。大家务必天天上网、天天关注、天天研究,也许有一天你就获得了参军的机会。
三要熟悉参军路径。首先要取得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取得该证,证明企业具备承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修理必要的法人、专业技术、质量管理、财务、信誉和保密资格。其次要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技术优势、产品特点,主动与国防十二大军工集团相关武器系统总体或主机装备配套的总(主)承包单位寻求协作,与有关驻厂军事代表机构建立密切联系,取得他们的指引和帮助。
四要创造企业独特优势。根据军方采购需求,结合企业实际,在技术创新、质量提升、成本管理、服务改进上下真功夫、实功夫、细功夫,创造企业独特的竞争优势,去做哪些国防军工企业难以做、不愿做的事情,尤其要在提升武器装备系统集成、维修保障能力上求突破。由于历史、体制、技术、管理等原因,我军已经装备部队的一些大型复杂武器系统,不同程度存在先天系统集成能力不足、测试检测手段落后、维修保障设备简陋等问题。这些问题程度不同地制约了武器装备作战能力和保障能力的形成,影响了武器装备作战使用效能的发挥。因此,我们期待中国民营企业充分利用人才、技术、管理优势,统筹谋划,组织团队,深入部队,调查研究,制定方案,下足力气,力求在提升部队装备系统集成能力、改进测试检测手段、完善维修保障设备方面取得突破,多获订单、多做贡献。
未来十年,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建设必将建立在开放的平台、高效的体制、灵活的机制、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基础之上,中国民营企业特别是高科技民营企业迎来发展进步的黄金时期。坚冰已经打破,航路已经开通。望你们抓住这一历史性机遇,勿忘昨天的苦难辉煌,无愧今天的使命担当,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励精图治,奋发图强,老老实实做人、扎扎实实做事、踏踏实实睡觉,努力实现中国民企报国强军的“民族梦”、中国军队战无不胜的“强军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广东省军民融合发展服务中心
广东省军民融合发展服务中心于2016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成立。“中心”为中国保利华南公司发起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致力于为政府、军队、企业提供研究、咨询、会展、金融和运管服务,推动军转民、民参军、军地深度融合发展。
研究服务
为政府、军队、企事业单位提供战略规划、政策解读、课题研究、论文创作等服务。
咨询服务
为企业规划“民参军”路径,办理军工四证和国防专利申请、高新企业认定、政府扶持资金申报办理指导,为军工单位提供国防专利转移转化服务,促进军民双向转移转化。
会展服务
组织军民融合产业主题展览、会议,提供会前策划、会务保障、媒体宣传等系列服务。
金融服务
设立产业、创投、军产托管基金,组织投融对接,为军民融合产业项目提供融资、并购等服务。
运管服务
整合军民融合领域资源,落实产业扶持政策,为政府、企业提供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小镇)运营管理服务。